碳減排領域專業技能人才培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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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節能協會團體標準
《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管理規范》編制說明
(征求意見稿)
一、工作簡況
1. 標準提出背景
在過去的兩年里,中國將“30·60”雙碳目標納入生態文明建設體系,開展了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大國行動。黨中央、國務院成立了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制定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既有系統性等層設計,又有近10年碳達峰行動方案。碳達峰、碳中和將對中國的經濟發展、產業布局、能源轉型等各個方面產生深遠影響,同時將催生新的行業,并由此帶來人才需求。2022年9月27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式發布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以下簡稱“大典”),是自1999年頒布首部國家職業分類大典的第二次全面修訂。此次修訂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結合我國經濟發展實際,遵循職業發展規律,力求構建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新時代職業分類體系。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實現“雙碳”目標,結合綠色職業發展狀況,“碳排放管理師”、“碳匯計量評估師”等新職業被納入大典。2022年9月27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式發布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經過調整,與2015版大典相比,在保持八大類不變的情況下,2022版大典凈增了158個新的職業,現在職業數達到了1639個。 其中標注了134個綠色職業,占職業總數的8%。
中國若要實現轉型、創新發展、亟需直面人才儲備等方面的挑戰。目前,碳市場、碳金融及由碳交易衍生的碳核查、碳會計、碳審計、碳資產管理和碳金融衍生的碳信貸、碳保險、碳債券等工作專業方面人才十分匱乏。碳金融、碳管理領域緊缺涉及能源、環境、金融、會計、工商管理等多學科交叉、協同創新的復合型低碳人才,為我國低碳轉型發展和碳中和國家自主貢獻目標的實現提供人才保障和專業支撐。加快培養“碳達峰、碳中和”專門人才影響著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的工作全局,更是成為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中之重。落實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管理規范工作的開展和實施,亟需制定相關標準,為開展人才培養工作提供指導依據。
2. 任務來源
根據中國節能協會碳中和專業委員會2022年第一批下達的團體標準項目計劃,《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管理規范》由中國節能協會提出和歸口,中企工培(北京)教育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深圳華測國際認證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參加起草。
3. 主要工作過程
(1)2022年5月,標準起草單位注意到網絡關于碳培訓亂象的相關報道,萌發了項目立項的初步想法。
(2)2022年6月,標準起草單位對國內雙碳相關培訓的現狀、標準和培訓教材等方面開展了初步調研。
(3)2022年8月,通過線上公開資料的收集整理、數據分析等方式,對碳減排領域培訓機構、課程師資、培養目標、國家職業資格技能要求等情況進行調研和分析。
(4)2022年9月,根據前期相關標準、政策研讀和分析,結合目前調研工作的初步構思、確定碳減排領域培訓機構應當具備的能力、硬件條件、師資力量、培訓方案等要求,編制標準草案和項目建議書。。
(5)2022年10月14日,標準立項。
(6)2022年10月18日,標準工作組討論稿編制完成
(7)2022年10月22日,召開專家咨詢會,就標準工作組討論稿開展專家咨詢。
(8)2022年11月20日,標準工作組就專家咨詢提出的修改意見,對標準工作組討論稿進行修訂,形成征求意見稿。
二、團體標準編制原則和確定團體標準主要內容(如技術指標、參數、公式、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的論據(包括試驗、統計數據)
1. 編制原則
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的要求,制定該項團體標準。
本標準的制定過程中遵循了三個總體要求:
(1)科學性:在現有法律、法規、政策體系要求下,以遵循技能人才成長和職業能力發展規律,滿足用人單位需求和技能人才職業生涯發展需要為基礎,結合培訓機構對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工作發展經驗制定本標準,為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服務提供科學、規范的管理依據。
(2)適用性:根據我國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工作發展的實際情況,充分借鑒培訓機構開展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服務工作經驗教訓,制定適用性強的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管理規范。
(3)先進性:本標準針對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服務制定了科學、規范的管理依據,填補了國內關于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服務的標準空白。
2. 主要內容
本標準給出了規范化的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要求,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基本要求、培訓組織、培訓內容、師資條件、培訓機構基礎設施、培訓質量管理與評價、碳排放管理師培訓方案與考核標準等。
3. 確定標準主要內容的依據
標準主要內容確定的依據有:
碳排放管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國家技能人才培養標準編制指南
GBT 28914-2012 成人教育培訓工作者服務能力評價
GBT 28915-2012 成人教育培訓組織服務通則
GB/T 32624-2016 人力資源培訓服務規范
三、主要試驗(或驗證)的分析、綜述報告,技術經濟論證,預期的經濟效果
2021年3月,人社部增列碳排放管理師作為國家職業分類大典第四大類新職業。但碳排放數據管理、碳市場交易等相關領域尚無院校對口專業,而社會機構的各種培訓層出不窮。目前,主管部門已開始推動碳排放管理員職業建設相關工作,力圖加快和規范雙碳人才隊伍建設,例如推進職業培訓教材編制工作,在多家高校設立相關專業等。
碳排放管理師是指從事企業事業單位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監測、統計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詢等工作的人員。對其學歷的要求為,具有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面向背景不同的學員,可適當放寬學歷條件)。碳排放管理師須具備良好的基礎素質和專業水平,并對碳排放相關政策法規充分了解,熟悉一個或多個碳排放領域,即碳排放的監測、管理、碳交易和碳排放咨詢服務等。碳排放管理師將按照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等級進行課程培訓以及效果考核。針對“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管理”專項研究,本著“先進標準引領行業創新發展”的原則,本標準的制定具有一定時效性和可操作性,用于指導培訓機構提供高質量的碳減排領域知識技能培訓服務,以期為全國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服務工作提供有力支撐,助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四、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程度,以及與國際、國外同類標準水平的對比情況,或與測試的國外樣品、樣機的有關數據對比情況
無
五、與有關的現行法律、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關系
此標準以現行法律、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為依據,具體條文、指標等符合相關現行法律、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規定、要求。
六、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經過和依據
無
七、團體標準作為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建議
本團體標準作為首個針對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的標準化指導文件,建議作為推薦性國家標準頒布實施。
八、貫徹團體標準的要求和措施建議(包括組織措施、技術措施、過渡辦法等內容)
建議標準發布后,由相關部門組織宣貫活動,使碳減排領域人才培訓管理工作所涉單位了解標準,使用標準,同時反饋標準使用過程中的建議和問題,為標準的修訂提供基礎。
九、廢止現行有關標準的建議
無
十、其他應予說明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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